PAC 是什麼?中風後的黃金復健期,要不要參加、怎麼申請
人還在神經科病房,醫師問:「要不要參加 PAC?」這通常是中風後家屬遇到的第一個重大決策,而且決定的時限就在這幾天。這一頁依健保署的計畫本文,把資格、三種模式、期程、費用逐項講成白話,讓你進診間時知道該問什麼,也知道有哪些事醫院本來就該做。
PAC 是什麼?一句話講清楚
PAC(急性後期整合照護)是健保署的計畫,白話說就是:中風後前三個月進步最快,健保出錢讓狀況穩定的病人轉到專門的復健團隊做密集復健。照護由醫師、物理治療、職能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營養、社工、藥師組成的團隊負責,而不是回家等每週一兩次的門診復健。
| 一般住院或門診復健 | PAC | |
|---|---|---|
| 復健頻率 | 每天 1~2 次,門診則每週數次 | 健保依評估分兩級給付:高強度每日 3~5 次、一般強度每日 1~2 次。每日的治療內容須包含物理、職能或語言治療項目三項以上 |
| 照護團隊 | 復健科為主 | 跨專業整合團隊(醫師、物理、職能、語言、護理、營養、社工、藥師) |
| 期間 | 依病房規定 | 以 3~6 週為原則,經團隊評估可展延一次,至多支付到 12 週,每 3 週完整評估一次 |
| 地點 | 原醫院 | 原則上轉至住家附近的承作醫院(區域或地區醫院) |
誰符合資格?
依計畫附件的腦中風收案條件,要同時符合這幾項:
- 屬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的急性腦血管疾病,且在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
- 醫療狀況穩定(定義見下)
- 功能為中度至中重度障礙,計畫以 MRS 第 3~4 級為準(見下表)
- 在參與本計畫的醫院住院
- 經醫療團隊判斷具積極復健潛能(四個判定原則見下)
醫療狀況穩定不是憑感覺,計畫有定義
神經學狀況 72 小時以上沒有惡化;血壓、心跳、體溫等生命徵象穩定或可控制達 72 小時以上;感染、血液異常、胃腸道出血等併發症經治療後穩定或可控制。所以醫師說「再觀察看看」,往往就是在等這 72 小時。
MRS 3~4 級,白話是什麼樣子
MRS 是計畫指定的功能分級。你可以先自己對照,正式判定由醫療團隊做:
| 級數 | 白話描述 | 是否在收案範圍 |
|---|---|---|
| 0~1 | 沒有症狀,或雖有症狀但日常活動都做得來 | 不在 |
| 2 | 輕度:能不靠人處理自己的事,但做不到以前所有的活動 | 不在 |
| 3 | 中度:需要一些協助,但可以自己走 | ✓ 在收案範圍 |
| 4 | 中重度:沒人幫忙就無法照顧自己的身體需求,也無法自己走 | ✓ 在收案範圍 |
| 5 | 重度:需要持續護理照顧、臥床、失禁 | 不在 |
太輕(自己能走能吃)或太重(暫時無法配合復健訓練)都不在這個計畫的範圍,會被安排其他路徑。那不是被放棄,是強度不合適。
積極復健潛能怎麼判定?有一條講的是你
計畫列了四個原則,前三個看病人的狀態,第四個看家庭:
- 具基本的認知、學習能力與意願
- 具足夠體力:在支撐下能於輪椅或床緣至少維持一小時坐姿
- 能主動參與復健治療計畫
- 具足夠家庭支持系統者為佳
- 發病兩週以後,因急性感染症而新增或調整靜脈抗生素注射藥物
- 發病 30 天內,曾因多重抗藥性菌株感染而需接觸隔離
- 發病 30 天內使用抗凝血劑,用藥四週後仍未調整到理想範圍
- 使用胰島素或口服藥物,中風四週後血糖仍控制不佳,需要嚴密監控
- 發病 30 天內,在加護病房住院超過兩週
- 發病 30 天內,發生重大合併症或併發症(如心肌梗塞、靜脈血管栓塞、急性腎衰竭)接受特殊處置及手術,導致住院延長
三種模式:不是只有住院一種
PAC 依團隊評估安排模式。三種的強度是遞減的:住院與日間照護的治療次數以「天」計算,居家則以「週」計算。差別也不只是「人在哪裡」,要不要天天跑、自付比例都不一樣,直接影響你家怎麼排班:
住院模式
- 怎麼進行
- 轉入承作醫院劃設的急性後期照護病床住院。
- 復健頻率
- 高強度每日 3~5 次,或一般強度每日 1~2 次,依評估給付。
- 適合誰
- 需要密集治療,或家中人力接不住的人。
- 部分負擔
- 比照慢性病房計收:30 日以內 5%、31~90 日 10%。
日間照護模式
- 怎麼進行
- 白天到院、晚上回家。醫院提供上下午課程,時間以 9 點到 17 點為原則,下午治療結束可提前返家;不必每天來,由團隊視體力安排。
- 復健頻率
- 分每日 4 次、3 次、2 次三級,每日至少 2 次。
- 適合誰
- 狀況可以返家、家裡晚上有人照應的人。
- 部分負擔
- 按西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計收。
居家模式
- 怎麼進行
- 治療師到家中,每次 30~50 分鐘,運用簡易器材與就地取材,並教家屬怎麼接手。
- 復健頻率
- 由專業評定,每週 1~6 次;不同職類治療師分別計次。
- 適合誰
- 經評估無法接受住院、日間照護或門診復健,但仍有積極復健潛能的人。
- 部分負擔
- 居家照護醫療費用的 5%;治療師交通費不在給付內。
如果從住院模式開始,狀況好到可以出院時,計畫規定要辦出院準備、改採其他模式,不是一路住到期滿。所以常見的走法是強度由高往低接:住院 → 日間照護或門診復健 → 回到社區生活。三種模式在照護天數內可以轉換,不需要另外申請、也不必先結案。
不過有兩件事要分清楚:
①不一定要從住院開始。依健保署問答集,經團隊評估若適合日間或居家模式,不需要先經過住院模式。你家人被直接安排日間照護,不代表被打了折扣,那是依他的狀況選的。
②居家模式不在這條降階線的末端,它掛在旁邊。它的條件是「無法接受住院、日間照護或門診復健」,也就是說,它是給連門診都出不了門的人,不是走到最後一階才輪到的選項,更不是家屬可以挑的省事方案。出得了門的人,團隊通常會安排強度更高的模式,因為那對恢復更有利。
申請流程五步驟
原醫療團隊評估
還在急性病房時,主治團隊評估是否符合收案條件。家屬可主動詢問。
出院準備與功能評估
由出院準備服務銜接,完成功能量表評估。這也是同步啟動長照評估的好時機,見〈出院前 72 小時準備清單〉。
轉介承作醫院
原則上轉到住家附近的 PAC 承作醫院,方便家屬探視與後續銜接。承作醫院名單可請團隊提供,或用健保署的急性後期整合照護特約機構查詢系統自己查。
訂定個人化復健計畫
承作醫院團隊依評估結果訂目標,常見的是「能自己吃飯」「能站起來走幾步」這種具體的生活功能。
每 3 週評估一次,決定展延或結案
評估項目包含整體功能、基本日常生活功能、吞嚥與進食功能、營養、生活品質、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。有進步且仍有潛能,可申請展延一次(須報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核備),至多支付到 12 週。
建議在點頭之前,先用健保署的特約機構查詢系統看一下你家縣市有哪幾家、實際位置在哪。多遠算遠,只有你們自己知道:同樣的公里數,在市區和在鄉下是兩回事,家裡有沒有車、誰請得了假,也都不一樣。要衡量的是這個距離你們撐不撐得住,以及會不會影響探視的頻率。萬一附近真的沒有,請直接問團隊:一般住院復健、門診復健、長照的復能服務,哪一條接得上(見〈回到原來的日子〉)。
什麼情況會結案?包含你不想聽的那一種
計畫列了七種結案情形。多數家屬只被告知「有進步就延長」,但停滯也會結束療程,先知道比較不會措手不及:
- 功能顯著進步,團隊評估可以出院回家自我復健
- 連續兩次功能評估,團隊總評未進步或退步
- 經評估已不具復健潛能
- 照護時間超過 12 週上限
- 病人自行中斷
- 病情轉變無法繼續接受本計畫照顧
- 死亡
費用怎麼算?健保給付,還有一條保護你的規定
先講結論:PAC 的復健療程由健保給付,這是它最大的價值。高強度模式一天 3~5 次、跨團隊的密集治療,自費請不起,健保埋單。
住院模式的給付點數已經包含住院診察費、病房費、護理費、檢查費與復健治療費。如果被要求為這些項目額外付費,可以請醫院說明依據,或洽健保署分區業務組。 依健保署《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》附件 2。
真正要留意的是給付範圍以外的幾筆:
| 項目 | 誰付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復健療程本身 | 健保給付 | 跨專業團隊密集治療,已含住院診察、病房、護理、檢查等費用 |
| 住院部分負擔 | 依健保規定 | 比照慢性病房計收(30 日以內 5%、31~90 日 10%),比一般急性病房低。另註:急性腦血管疾病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之就醫免自行負擔費用,起算日由跨醫院團隊聯繫逕行認定 |
| 病房差額 | 自費 | 想住雙人房、單人房的價差,各院不同 |
| 藥費、治療處置費、手術費、副木材料、管灌飲食 | 依健保規定另計 | 計畫明列這幾類不含在包裹給付內,依一般健保支付標準辦理 |
| 看護費 | 自費 | 若自請看護;也可評估以住院整合照護或長照銜接替代 |
| 輔具 | 自費/可補助 | 部分輔具走長照或輔具補助,轉院前問清楚 |
另有一項對吞嚥有困難的家庭很重要:吞嚥攝影檢查採核實申報,計畫列出九種適用情況,包括反覆性肺炎、進食時明顯嗆咳、講話有明顯的濕泡聲、腦幹或多次中風、目前留置氣切管、想移除鼻胃管而經評估有需求等。如果家人有這些狀況,可以問團隊要不要安排(吞嚥照顧見〈吞嚥與進食安全〉)。
轉去的醫院比較小,品質會不會比較差?
這是家屬最常見的擔心。先說一件事:PAC 是一個計畫,不是每家醫院都有加入。要承作,醫院得照計畫的規定劃出專門的病床、配齊團隊、完成訓練。這跟醫院有沒有名氣沒有關係,是有沒有加入這個計畫的關係。
計畫對承作醫院訂了明確門檻,可以拿這些具體條件來看:
- 承作醫院為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,需在現有病床中劃出「急性後期照護單位」,與一般病床明確區隔
- 需有專任的神經科、神經外科、內科、家醫科或復健科醫師,且需具腦血管疾病照護經驗;地區醫院若以兼任醫師主導,須提供住院個案每日至少 1 次巡診
- 醫事人員需有專任物理治療師,以及職能治療師、語言治療師、藥師、營養師、社工師、護理人員至少各 1 名
- 團隊需完成急性後期照護訓練,並定期召開團隊會議(收案、期中、結案),會議內容須記入病歷
這些條件是計畫規定的,每一家承作醫院都要達到才收得了案。名單怎麼拿、住家附近有哪些,見下面的常見問題。
PAC 期間,家屬能做什麼
密集復健是醫療團隊的事,但這幾週不是家屬的空窗期,恰恰相反,這是把回家後的路提前鋪好的黃金檔期:
- 同步啟動長照評估,別等 PAC 結束才申請。撥打 1966 或透過醫院出院準備服務提出長照需求評估,照管專員會到府或到院訪視、核定額度。PAC 走完那天長照就能接上。
- 把家裡改成能接人回來的樣子。趁人還沒回家,量好走道與浴室、決定要不要租輪椅或病床、看看哪裡需要加扶手。2026 年 7 月起輔具補助分成兩組、只能擇一,而且選定後 3 年內不得更換,趁這時候一起問輔具評估人員。
- 把照護技巧學回家。探視時別只是陪坐,請治療師示範回家後每天要做的動作、餵食姿勢、轉位技巧,用手機錄下來。
結束之前,醫院應該幫你安排好這些
很多家庭以為療程一結束就得自己想辦法,其實計畫規定各階段醫療院所都應提供出院準備計畫,內容包含:
- 提供諮詢專線電話
- 居家照護建議
- 復健治療建議:居家自我運動或門診復健
- 社區醫療資源轉介:提供住家鄰近可門診追蹤與復健的醫療院所名單與轉診資料
- 轉介社會資源:居家環境改善建議、輔具評估與使用建議、生活重建服務、聯繫長期照顧管理中心
- 心理諮商服務建議
- 評估轉介居家醫療團隊、社區醫療群持續追蹤
2026 年新變化:PAC 對象納入長照給付
這是對中風家庭最實在的一項新制。過去 PAC 期間和長照申請常有銜接空窗,家屬得自己扛過渡期。依行政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核定的《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3.0》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不分年齡的 PAC 收案對象(含腦中風)納入長照給付對象,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者,復健銜接的長照資源可以提早佈局,出院返家不再空窗。
要問醫師的七個問題
醫師問「要不要做 PAC」的時候,時間常常很趕。把這幾題先記在手機備忘錄:
- 我們符合 PAC 的收案條件嗎?(發病一個月內、狀況穩定、MRS 3~4、有復健潛能)
- 評估下來適合哪一種模式:住院、日間照護,還是居家?
- 住家附近有哪些承作醫院可以選?名單哪裡拿?
- 這次轉院,健保之外有哪些要自費?(病房差額、看護、藥費)
- 長照評估可以現在就一起啟動嗎?(PAC 對象 2026 年起納入長照給付)
- 療程結束前,可以請團隊把後續的復健建議和院所名單寫下來給我嗎?
- 以我們家的狀況,還有沒有什麼是該問、而我們沒問到的?(制度一直在改,這幾題是最常見的,不會是全部;他們手上有你家人的病歷,知道你還缺什麼)
常見問題
已經超過發病一個月了,還有機會嗎?
不一定沒有。計畫另訂了發病 40 天內的六種特殊情況(詳見上方),共同點是急性期的併發症把時間吃掉了,例如在加護病房待超過兩週、發生重大併發症導致住院延長。如果你家人符合其中一種,請直接問醫療團隊能不能收案。
要換醫院,會不會有風險?
PAC 的前提就是「醫療狀況穩定」,也就是神經學狀況與生命徵象已穩定 72 小時以上,不穩定的病人不會被轉出。承作醫院有專任醫師與完整團隊,病況變化時有處置能力,必要時可轉回原醫院。
12 週之後怎麼辦?
PAC 是橋,不是終點。結案前團隊應提供出院準備計畫,包含後續復健建議與住家附近的院所名單。之後銜接門診復健、長照的專業服務或日間照顧;提前在 PAC 期間就把長照額度排好,銜接才不會斷(見〈回到原來的日子〉)。
PAC 結束了,還可以再參加一次嗎?
依計畫規定,因病情轉變而中斷結案者不可再次收案;正常結案或期滿者,也不會再回到同一計畫。所以更要把「結束之後去哪裡」在結束前就談好。
參考來源(查核日期 2026-07-21)
- 健保署: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(計畫本文)(照護模式與內容、出院準備服務、部分負擔計收、附件 1-1 腦中風收案與結案條件、附件 2 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)
- 健保署: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問答集(模式選擇與轉換、日間照護頻率、居家模式交通費)
- 健保署: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(官方專區)
- 健保署:急性後期整合照護團隊特約醫事機構查詢
- 衛福部:急性後期整合照護模式選擇多,出院返家照護不減少
- 衛福部 1966 長照專區: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3.0(行政院 114-12-31 核定,PAC 對象納入長照給付)
收案條件與給付規定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。